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伊犁州人民检察院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职,迅速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州直检察机关将加大追诉力度,重点惩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收藏品等)”、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敲诈勒索,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各类犯罪。注重审查发现养老诈骗犯罪团伙背后的黑恶势力犯罪、腐败犯罪和“保护伞”,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全力追赃挽损,把追赃挽损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
为广泛接受群众举报线索,严厉打击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骗取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伊犁州老年人群体合法权益,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了“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登陆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反映问题。同时,通过伊犁州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向我院举报涉及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等相关问题线索。
举报电话:0999-8333182
来访地址:伊犁州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举报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